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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绍兴县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年度供地计划,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出让地块位于绍兴县核心发展区域,具体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详见《绍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出让文件》)。该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周边交通便利,具有较高的商业与开发价值。

二、出让方式与时间安排

  1. 出让方式:公开拍卖。
  2. 公告发布:本公告于即日起在绍兴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杭州市相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指定报刊等媒体同步发布。
  3. 文件获取: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到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或指定地点购买《出让文件》。
  4. 答疑与踏勘:将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并对竞买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书面答疑。
  5. 申请登记:意向竞买人须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截止时间以《出让文件》为准。
  6. 拍卖时间与地点: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及规则详见《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须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并承诺遵守绍兴县土地市场管理相关规定。

四、出让价款支付与土地使用条件

本次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数额在《出让文件》中明确。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条件,包括开竣工时间、产业要求、环保标准、社区配套等,均严格遵循国家及绍兴县相关规定,并在出让合同中予以载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正式发布的《出让文件》为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对《出让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 竞买人提交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接受本公告及《出让文件》全部条款。
  3. 若在公告期内竞买人不足三人,或符合条件的有效申请不足,本次出让可能依法转为挂牌方式或中止。
  4. 竞得人须依法依规办理后续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

六、联系方式

出让人: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绍兴县行政中心XX号楼
咨询电话:0575-XXXXXXX
联系人:X先生/X女士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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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27 0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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